装备制造追溯
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8-30 08:53    

1. 目的

为了便于产品失效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,控制其范围,明确责任。
2. 范围
适用于公司采购,生产,交付的全过程,客户另行规定的按客户要求处理。
3. 定义
3.1 关键零部件:
对产品性能或起主要影响作用的零部件。具体见《关键零部件追溯表》。
关键零部件:对产品性能或起主要影响作用的零部件。
3.2 一般零部件:除关键零部件外的其他所有零部件。
3.3 批号:由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产品,按一定的编号原则
编制的序列号,适用于单件产品。
4. 方法
4.1 标识的内容:名称,型号,工序,数量,生产日期(批号)等。
4.2 标识的方式:挂牌,贴标签,印签,记号,分区,或其它组合。
4.3 批号编制原则:根据需要定制(生产日期+生产企业+生产线+生产批号等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4.4 供方产品标识的管理:
商务部确认供方标识方式与批号编制原则。
如供方无标识、批号则按本公司规则要求供方执行。如同一种重要零件同时分别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方,而又无产品区分标记。
由商务部负责编制供方代码,要求供方打印在产品上。
4.5 公司内产品标识的管理:
一般零部件按标识方式做标识,《关键零部件追溯表》中的产品按表中要求执行。
4.6 《关键零部件追溯表》中产品出库时物流部按先进先出原则,在转发运清单上必须注明产品批号并登记台帐。发运人员按转发运清单的要求仔细核对产品标识和批号后发运产品。
4.7操作人员在使用或安装关键零部件前必须填齐《关键零部件记录》信息栏。